
- 徵信新聞
外遇問題在大陸日益嚴重,很多大老婆想要找到老公偷腥的證據,讓專門抓二奶的徵信社,在大陸生意越來越興隆;雖然徵信社在大陸並不合法,但是因為市場需求太大,徵信社還是如雨後春筍一樣,一家接著一家開張。
戴著墨鏡,拿著攝影機,這2名神秘兮兮的女子,是專門捉姦的偵探。
調查員:「是那個車嗎?是是是,拍下來了嗎?」
像這樣的徵信社雖然在大陸並不合法,但是隨著二奶問題日益嚴重,市場需求也越來越大;大大小小標榜著「專抓外遇」的徵信社,成為大陸的新興產業,最早開始做這種抓二奶生意的,正是一名飽受丈夫外遇之苦的失婚婦女。
而在上海,同樣也有失婚婦女,組成替大老婆伸張權益的徵信公司,跟拍、蒐證樣樣來,幫助不少受害的大老婆討回公道;除了正義感,生意多到接不完,更是讓徵信社越開越多的主要原因,這個號稱「二奶殺手」的私家偵探,手下還顧了好幾個妙齡女郎,幫忙跟蹤偷腥的老公。
業者說,他們的客戶不但有本地人,還有不少是台商太太,靠著抓婚外情大發利市,只能說包二奶在大陸真是個大問題。
轉載自【TVBS新聞 】2006.10.29
花蓮一名9歲巫姓男童,7年前和表姐外出買東西,卻被拐跑失蹤,父母為了兒子的事吵到離婚,經過7年後,鄰居竟然在隔壁村發現男童,讓家人找回小孩,而他己經再婚的母親,知道兒子找到了,還特地回花蓮相聚。
原本這名2歲的巫小弟,家住在花蓮,7年前突然被拐跑,在桃園跟鄭姓一家人生活,過了7年鄭小弟的生活,現在9歲他才終於回到花蓮。
花蓮阿嬤:「我看到認出來是我的孫子,我去抱他,我說我是阿嬤,我哭他也跟我,他也是有一點眼淚,有哭啦!」巫小弟表姐:「夢到他被人家就是…就是…就是被人家打。」
當年和巫小弟一同出門,目睹表弟被帶走的表姐,今年都已經15歲了,回想當時的這一幕還是心有餘悸,時常作惡夢,不過巫小弟上個月被扶養他的鄭姓婦人,帶到花蓮玩,結果就被巫小弟的鄰居,在隔壁村撞見。花蓮阿嬤:「我就跟我兒子去,確認真的是我的孫子。」記者:「怎麼確認的?」花蓮阿嬤:「因為他的五官都像我的媳婦啊!」
對於失而復得的巫小弟,巫奶奶超級疼,因為巫小弟失蹤的這7年,還傳出受虐的情況。
巫小弟:「他心情不好會罵我,有的時候還會拿拖鞋打我。」桃園鄭姓婦人:「不會啦!他那時候還不會講話咧!」
而已經離婚的巫小弟母親,在得知兒子終於找到,還特地回到花蓮和他相聚,並為他辦妥轉學手續,要讓巫小弟繼續讀書,和家人團圓。
轉載自【TVBS新聞 】2006.9.02
最近網路上流傳一段兩點全露的抓姦錄影畫面,原來是有徵信社業者,將客戶的抓姦蒐證畫面,放在網路上當成業績宣傳,網友只要點選,就能看到一刀不剪的抓姦過程。不過律師與警方卻說,業者雖然已經獲得當事人同意,不過露點的畫面已經涉嫌妨礙風化。錄影畫面上看到老公和另一位女人光溜溜躺在床上,大老婆抓狂了。年輕女子被嚇到,四處尋找遮蔽衣物。而偷情的丈夫,面無表情坐在床上穿衣服,不管老婆怎麼罵,就是不理不踩。這段抓姦畫面,全程2分鐘,通通被徵信社業者放上網路,當成業績宣傳,網友只要點選就能看到,成了最近熱門的轉寄郵件。不過這樣赤裸裸的畫面適合放在網路上,任人點選收看嗎?是否涉嫌妨礙風化也值淂思考!為此,徵信業者為自己辯護,說雖然影片其中一段男女沒穿衣服、也沒打馬賽克,不過確實經過當事人同意,才上傳到網路。但律師說,當事人光著身子,兩點全露的影像,完全沒經過處理就放上網路,業者已經違法;而警方也說將主動追查,同時呼籲民眾要慎選徵信社,否則花錢消費,家醜還被外揚。
轉載【東森新聞報】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 2005 / 12 / 27
綽號「海王子」的吳春志連續以外勞卡、王八卡行動電話恐嚇騷擾全台一百多家徵信社,令各家徵信社偵探束手無策,任憑予取予求,得手新台幣一千多萬元。高雄市警方今天循線在台中市逮捕他,起出大批行動電話、電話卡等證物。 市警局刑警大隊接獲高雄市徵信公會報案指稱,一名自稱「海王子」男子長期打電話向徵信業者恐嚇取財,若有不從,「海王子」便以癱瘓公司電話;假冒公司名義打電話叫比薩或叫搬家公司;或郵寄不明包裹到公司再向警方謊報該處有槍枝、毒品;或向消防局謊報該公司發生火警,令業者不堪其擾,難以正常營業。經各地多家徵信業者一度串聯,各式偵探高手、器材盡出,準備自行查出「海王子」身分,但因吳嫌都使用外勞卡或王八卡犯案,令業者認栽,匯款三千元到二萬元不等至吳嫌指定人頭帳戶。不過,業者匯款一次只能換來兩、三個月安寧,過了「有效期限」,吳嫌還會繼續恐嚇、騷擾業者,直到業者就範為止。九十三年間吳嫌曾恐嚇一家徵信業者,業者匯款給吳嫌才過一週,又接到吳嫌恐嚇電話,業者當場提出抗議,吳嫌竟向業者道歉,並表示「電話打錯了,下個月才輪到你」。警方訪查全台受害徵信業者,並調閱相關提款機監視畫面,經抽絲剝繭,鎖定經常出沒在台中市北屯區的吳春志(二十六歲,有恐嚇及詐欺前科)涉有重嫌,於是前往埋伏、跟監。警方在台中市北屯區將他拘提到案,隨後前往吳嫌住處搜索,起出銀行帳簿二十一本、提款卡十八張、行動電話十二支、各式SIM卡五十二張、人頭身分證六張、人頭身分證影本二十一張、印章二十二枚、台胞證兩本、徵信業者資料一批。吳嫌供稱,他八十四年間因與徵信業者發生糾紛,一直懷恨在心,於是以此手法報復,直到九十年間起人頭帳戶盛行,才開始犯案,並兼從事買賣人頭帳戶、王八卡,每月獲利二十多萬元,迄今累計一千多萬元。
轉載 中央社
